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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066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6-29

           类别:【A

                签发领导:温武瑞

                        公开属性:【     

李洪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渤海湾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屏障建设的提案的建议,经会同市规划资源局研究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提案着眼于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分析了当前我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内容全面、见解深刻,您的建议对我们有很大的启发和帮助。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渤海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加强渤海生态环境保护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天津地处海河流域最下游、紧靠渤海湾湾底,是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的最前沿和主战场。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把渤海综合治理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增进人民群众福祉的重大工程。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后,我市率先发布三年行动计划,国家《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发布后,我市对标对表,全面升级提速。经过三年的攻坚,渤海综合治理成效显著,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市12条入海河流,从2017年的“全部为劣”到2020实现“全部消劣”;2020年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为70.4%,比2017年提高53.8个百分点,在环渤海三省一市中改善幅度最大。主要通过以下五个方面推进渤海治理:

一是坚持党政同责,协同治海。领导靠前指挥,成立由市委书记和市长亲自领衔挂帅的市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指挥部,协调指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务、农业农村、交通、海事等部门,统筹推动重大工程任务;市领导24次召开专题会和调度会,研究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组织调度,制定年度作战计划和“指标、措施、工程”三个清单,14个方面、37类、243个重点项目,全部明确了牵头部门、责任区、完成时限,压茬推进,闭环管理,每月形成战报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严格督办检查,12个督办检查组常年驻守各区,采取问询访谈、调阅资料、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发现的入海河流和海域污染问题督促责任区整改落实,全程跟踪督办,切实推动突出环境问题真解决、真见效强化舆论引导,通过发布会、两微平台等多种形式,开展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宣传报道,人民日报、新华网、人民网、天津政务网、学习强国等多家权威媒体全面报道我市渤海综合治理的进展和成效,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在海内外引起较大反响。

二是坚持陆海统筹,系统治海。渤海污染问题在海里、根子在岸上。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必须坚持海陆统筹、河海共治。按照控源、治污、扩容、严管的治理思路,我市深入实施一河一策,加强海域污染治理,安排实施5300余项治理工程。控源方面,调整工业、种植、养殖三个结构,整合94个工业园区,完成2.2万家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98%以上的工业企业全部进入工业园区,约4万亩水产养殖实现退养及综合治理。治污方面,实施三水共治,完成市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并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全部110座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共建成2000余个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267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实现100%全覆盖。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联单管理,实现应收尽收、应处尽处。建立多部门分工协作的“海上环卫”工作机制,填补了我市海洋垃圾治理空白。扩容方面,扩大水流、河道、湿地三个容量,建设北水南调、南部四河水系连通等工程,充分利用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入境雨洪水等水源,多渠道增加生态用水,累计补充生态用水28.49亿立方米,建设1万亩人工湿地,积极促进入海河流水质改善。严管方面,管好入海、入河、设施三个排口,开展入海、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罚专项行动,对全市153公里海岸线、152条一二级河流及干渠、17座水库排口开展排查,进行有效管控和整治。

三是坚持科技引领,科学治海。构建污染源、地表水和近岸海域一体化监测网络,占全市废水排放量95%以上的重点污染源实现在线监测;建成106座地表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入境、跨区、入海断面监测全覆盖;投入近3500万元,构建海洋水质、沉积物和生物监测网络。大力推进创新平台建设,依托高校院所组建海洋科技研发市级重点实验室9家、企业重点实验室6家。组织科技攻关,与河北省联合申报科技部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项目“渤海湾生态环境监测评估及污染控制技术研究”。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利用中央专项资金870万元,开展渤海湾(天津段)入海总量减排技术和氮磷营养盐来源调查评估及解析等专项研究,核算总氮、总磷等污染物入海通量,解析入海河流、入海排污口、海上船舶、海水养殖等各类涉海污染源贡献,初步构建了污染负荷和近岸海域水质响应关系模型,提出基于海洋环境目标的陆海协同污染减排措施,并开展减排成效评估,为改善渤海生态环境质量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四是坚持保护优先,生态治海。严守生态红线,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管控和自然岸线管控,自20175月以来未审批新增围填海项目。坚持“留白、留绿、留璞”,实施蓝色海湾整治修复和湿地自然保护区“1+4”规划,全面升级保护875平方公里湿地,在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之间规划建设736平方公里的绿色生态屏障,再造一叶京津冀城市绿肺提升153公里海岸线生态功能。升级扩大湿地保护,在原天津大神堂牡蛎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基础上,将大神堂滩涂、IT信息化产业园区滩涂、八卦滩滩涂湿地及周边浅水海域,纳入我市自然保护地体系,整合设立天津滨海国家海洋公园,面积由3400公顷扩大为14203公顷。大力养护海洋生物资源,清理地笼网等各类违规渔具1.7万余条,压减捕捞渔船68艘、海洋捕捞总产量与2015年相比减少25%,2017年以来累计在渤海湾近岸和内陆重要渔业水域投放各类苗种71.9亿单位。

五是坚持制度保障,依法治海。强化法制约束,2012年我市颁布了《天津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历经4次修订,海洋环境监督管理、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环境影响评价和法律责任等内容不断补充和完善。生态环境、海警、海监、海事、渔政等多部门加强执法联动,联合开展“碧海”、春雷2020”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海洋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实施湾长制,制定分级分段名录和配套制度,共划定10个湾片、设立99块信息公示牌,将管湾护湾责任逐级逐项分解落实,明确各级湾长的责任分工和管辖范围,形成了“全面覆盖、分级履职、网格到源、责任到人”的监管模式。实施分区管控,市政府印发实施《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全市共划分281个陆域和30个近岸海域管控单元,明确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加强风险防控,摸清环境风险底数,完成沿海重点企业突发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加强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海上一次溢油控制清除能力超过2000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会同各有关部门、各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陆海统筹、河海共治,进一步巩固深化渤海综合治理成效。

一是扎实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以建设“美丽海湾”为统领,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高质量编制天津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为我市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做好顶层设计。

二是深入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以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依法治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推进“陆海统筹治污、生态保护修复、风险防范应对”三招治海。

三是加强科技支撑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市级财政资金支持,聚焦近岸海域污染特征及成因、污染物入海通量核算评估,入海污染源解析,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三氮构成及来源等关键问题开展研究,精准识别区域污染排放特征和问题成因,逐步建立完善污染负荷和近岸海域水质响应关系模型,制定更加科学精准的针对性管控措施,提升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水平。

四是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管控,严守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积极推动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加快实施中新天津生态城、天津港保税区等重点区域生态和湿地整治修复项目,持续加大海洋生物资源养护。

五是提升渤海综合治理能力和监管水平。构建人工与自动相结合的立体化海洋监测网络,推进海洋生态环境调查监测运载平台建设,提升我市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监管基础保障能力。健全湾长制工作机制,建设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海湾环境问题“发现-交办-处置”的闭环管理。

2021315

工作人员:高翔                联系电话:8767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