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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020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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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发领导:温武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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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天津市委员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海一体化治理的提案的建议,经会同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研究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贵党派长期以来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将海洋纳入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统筹推进一体化治理”的建议对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整合到生态环境部门,打通了陆地和海洋,有效地改变了陆海分治的局面,实现了“从山顶到海洋”的“陆海一盘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强化了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构建了陆海联动、统筹谋划的治理新格局。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构建陆海统筹、协同治理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在管理机制、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环境监测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

、构建陆海一体化协同管理机制

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陆海统筹的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强化监管体系、市场体系、法治体系、科技体系,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实施《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点领域纳入全市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对相关工作的组织、监督、执法方面事权规范固化,逐条列出,构建内容完善、边界清晰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生态环境督察的重要内容,全市组织开展两轮海洋生态环境专项督查检查,督促责任区对发现的入海河流和海域污染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并开展“回头看”检查,推动突出环境问题真解决、真见效。

二、推进陆海一体化协同治污

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后,我市在全国率先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发布实施“1+8”三年作战计划,将渤海与大气、水、土壤等领域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标志性战役,统一部署,协同推进市区两级成立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市政府建立污染防治攻坚战月调度制度,建立任务、问题两本台账,定期调度、闭环推进,全力推进攻坚战任务落实到位。经过陆海统筹、河海共治,全市12条入海河流,从2017年的“全部为劣”到2020实现“全部消劣”;2020年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达70.4%,比2017年提高53.8个百分点,取得突破性改善。

在陆源污染治理方面,全市入海河流全部落实一河一策,分区域分河段制定分策,把入海河流消劣指标分解到具体支流、具体单元,把任务措施落实到具体工程、具体项目,共实施了5300余个治理工程。坚持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三水共治”,98%以上的工业企业全部进入工业园区,市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全部实现集中收集、集中处理;新建、扩建一批污水处理厂,全市污水日处理能力由2016年的308万吨提高到2020年的401万吨,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2000余个村全部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实现100%全覆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不断提升。

在海域污染治理方面,对上千个入海排口实施“查、测、溯、治、罚”专项行动,开展三级排查和溯源监测,按照“一口一策”推进分类治理。完成全市工厂化海水养殖企业尾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实现全市渔港污染防治设施全覆盖。强化港船共治,实施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联单制度,形成闭环管理。九部门联合印发专项方案,建立海上环卫工作机制,开展海洋垃圾专项排查清理行动,实现近岸海域垃圾常态化防治。

三、实施陆海一体化协同保护

2018年,经国务院批准,市政府发布了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划定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195平方公里,占天津陆域国土面积的10%;划定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219.79平方公里,占天津管辖海域面积的10.24%;划定自然岸线合计18.63公里,占天津岸线的12.12%。全市陆海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393.79平方公里(扣除重叠),占陆海总面积的9.91%,形成了“三区一带多点”的生态保护红线空间格局。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管控,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 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自20175月以来未审批新增围填海项目。坚持“留白、留绿、留璞”,实施蓝色海湾整治修复和湿地自然保护区“1+4”规划,全面升级保护875平方公里湿地,在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之间规划建设736平方公里的绿色生态屏障,提升153公里海岸线生态功能。升级扩大湿地保护,在原天津大神堂牡蛎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基础上,将大神堂滩涂、IT信息化产业园区滩涂、八卦滩滩涂湿地及周边浅水海域,纳入我市自然保护地体系,整合设立天津滨海国家海洋公园,面积由3400公顷扩大到14203公顷。

、开展陆海一体化的协同监测

全面开展市域国土空间与自然资源专项调查,高标准完成了第三次国土调查,全面查清了全市各类国土利用现状,夯实了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提供了基础数据。按照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总体方案》中统一的总体设计和工作规划、统一的制度和机制建设、统一的标准制定和指标设定、统一的组织实施和质量管控、统一的数据成果管理应用以及统一的信息发布和共享服务”的六统一部署要求,有序开展我市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工作。构建污染源、地表水和近岸海域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占全市废水排放量95%以上的重点污染源实现在线监测;建成106座地表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入境、跨区、入海断面监测全覆盖;投入近3500万元,构建近岸海域水质、沉积物和生物监测网络。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海系统治理、整体保护,持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一是扎实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高质量编制我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海等各生态要素的协同治理,提升我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依法治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按照“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的思路,深入开展污染防治行动。加强陆海统筹、河海共治,推进入海河流“一河一策”治理,实施入海排污口“一口一策”分类整治,强化海上污染源管控。

三是加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力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积极推动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构建区域生态保护体系,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海的系统保护,全面落实湿地自然保护区“1+4”规划,加快实施“871”重大生态建设工程和“蓝色海湾”整治修复,推动形成“三区两带中屏障”的市域生态格局。

四是健全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推进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工作,加快构建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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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高翔                  联系电话:8767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