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地铁4号线北段工程(小街站-西站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情况说明》和“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的补正公示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地铁4号线北段工程(小街站-西站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情况说明》和“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的补正公示
按照生态环境部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在对《天津地铁4号线北段工程(小街站-西站站)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过程中,缺失《天津地铁4号线北段工程(小街站-西站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情况说明》和“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有关规定,公众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天津地铁4号线北段工程(小街站-西站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情况说明》向我局提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向我局提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87671863
传真:87671863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附件1:《天津地铁4号线北段工程(小街站-西站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情况说明》(见下文附件链接)(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详见:天津地铁4号线北段工程(小街站-西站站)-公示稿)
附件2: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天津地铁4号线北段工程(小街站-西站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情况说明》的内容和格式基本符合要求,程序基本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