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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聚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3-18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7671863

    真:87671863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聚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天津聚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仓盛街59号

中环广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保留企业现状16万吨含铅危险废物破碎及前处理线,对部分环节进行升级改造,维持16万吨/年规模不变;拆除现有1座8万吨/年含铅料富氧竖炉,新建1座16万吨/年含铅料富氧侧吹炉,将现有的“铵法预脱硫+封闭富氧竖炉熔炼”改为“富氧侧吹炉熔炼+烟气制酸”工艺;新增低温熔铸、铅碱渣处置设备,对现有火法精炼和合金制备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淘汰前道预脱硫吸收塔+MVR蒸发系统,新建1套烟气收尘、净化+制酸+离子液脱硫系统,并将收尘后工艺烟气中的SO2制备成工业硫酸;利旧改造配电站、废水处理站等公辅设施,配合技改工艺需求新建制氧站、空压机站及循环水站等配套设施。技改后项目废铅酸蓄电池及含铅废料年处理能力不变,仍为16万吨/年。

一、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

(1)大气环境

主要为拆除过程及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

(2)水环境

施工废水包括拆除过程和建设过程产生的废水。

(3)声环境

主要是施工现场各类施工机械、施工车辆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

主要包括拆除过程废物、施工弃渣、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2、运营期

(1)大气环境

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富氧侧吹炉熔炼烟气及环集废气、拆解系统废气、倒酸废气、配料废气、火法精炼工艺及环集废气、合金工艺废气、碱渣炉工艺及环集废气、低温熔铸工艺及环集废气、燃气废气、硫酸储罐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SO2、NOx、铅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硫酸雾、二噁英、氯化氢、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经预测,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2)水环境

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洗衣洗浴废水、回用水装置冲洗水和化学水站排水,生产废水经1套新增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洗衣洗浴废水依托现有工程设施预处理后,再经新增的污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净化。处理后废水一部分进入回用水处理装置净化后回用于生产;其余废水与回用水装置冲洗水、化学水站排水一并经厂区污水总排口达标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南港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空压机、冷却塔、风机及泵类等。经预测,在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厂界达标。

(4)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除尘灰、浮渣、碱渣炉渣、碱渣炉尾气脱硫石膏渣、水处理渣、精炼渣-除锡渣、污水处理废滤膜及废树脂、废脱硝催化剂、废制酸催化剂、废弃劳保用品、废布袋、精炼渣-除铜渣、废活性炭、废盐、水淬渣、废塑料、铜头、化学水站废滤膜、树脂。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5)地下水影响

在设定状况下,预测期末,各污染物均未到达企业厂界,未对企业外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项目本身对其设计及施工过程有严格的防渗要求,对各类构筑物、管线等落实严格防渗措施,在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6)土壤环境影响

运营期,主要通过大气沉降和垂直入渗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经预测,本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影响程度可控。本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7)环境风险影响

本项目环境风险物质包括废电解液(含硫酸、重金属)、其他含重金属原辅料、柴油、天然气、硫酸等,在落实各项事故防范措施、应急措施以及应急预案后,环境风险可防控。

二、主要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

(1)大气环境

施工期严格执行《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等相关要求,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做好施工扬尘的污染防控工作。

(2)水环境

拆除过程废水利用厂区内原有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根据处理后水质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或交由具有相应废水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厂或单位处置;建设过程产生的废水经收集暂存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和洒水抑尘。

(3)声环境

施工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施工噪声,将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4)固体废物

拆除过程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物资部门利用或专门机构处置,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期各种固体废物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及时清运,避免露天长期堆放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

2、运营期

(1)大气环境

富氧侧吹炉熔炼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由一套“SNCR脱硝+余热锅炉+电收尘器+烟气洗涤塔+制酸+离子液脱硫+电除雾+SCR脱硝+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净化达标后,通过1根70米高排气筒排放;废电池储存及拆解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及车间整体换风系统收集,由两套碱液喷淋塔净化达标后,通过2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配料车间内各皮带受料点及皮带运输过程产生的废气封闭收集,由一套覆膜布袋除尘器净化达标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熔炼炉入料口、出渣口、出铅口废气经各自工位的封闭式集气罩收集,由一套“布袋除尘器+钠碱法脱硫塔”装置净化达标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合金锅熔炼及各加料口、下料口废气经收集后与碱渣炉车间环境集气一并经一套“布袋除尘器+钠碱法脱硫塔”装置净化达标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放酸车间废酸收集槽、倒酸及废电解液酸暂存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口及车间整体换风系统收集,由一套碱液喷淋塔净化达标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精炼锅精炼废气和各料口废气经收集后与精炼合金车间环境集气废气一同经一套“布袋除尘器+钠碱法脱硫塔”装置净化达标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碱渣炉和各料口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由一套“表冷+覆膜布袋除尘器+钠碱法脱硫塔”装置净化达标后,通过上述25米高排气筒排放;合金锅、精炼锅、碱渣炉均配有低氮燃烧器,产生的燃气废气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低温熔铸锅配有低氮燃烧器,产生的燃气废气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低温熔铸炉和各料口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与车间环境集气一并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喷淋塔”装置净化达标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硫酸储罐呼吸废气经一套碱液喷淋塔净化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水环境影响

生产废水(包括废电解液、污酸废水、拆解废水、塑料清洗废水、烟气净化废水、道路和地面清洗废水、洗车废水、实验室废水)经新增的1套“预处理+除硬除重+综合过滤”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洗衣洗浴废水依托现有工程的1套“MBR+树脂吸附”设施处理后,再经新增的污水处理系统“除硬除重+综合过滤”进一步净化。上述废水经处理后一部分进入回用水处理装置(采用“钠床树脂+两段RO+特种树脂+DTRO+多效蒸发”工艺)进一步净化后回用于生产,其余废水与回用水装置冲洗水、化学水站排水一并经厂区污水总排口达标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南港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声环境

合理布置生产设备、空压机、冷却塔、风机、泵类等噪声设备,并采取严格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除尘灰、浮渣、碱渣炉渣、碱渣炉尾气脱硫石膏渣、水处理渣、精炼渣-除锡渣、污水处理废滤膜及废树脂、废脱硝催化剂、废制酸催化剂、废弃劳保用品、废布袋、精炼渣-除铜渣、废活性炭、废盐等属于危险废物,其中除尘灰、浮渣、碱渣炉渣、碱渣炉尾气脱硫石膏渣、水处理渣返回富氧侧吹炉处置,精炼渣-除锡渣进入碱渣炉处置,其他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水淬渣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危险废物鉴别,根据鉴别结果进行分类管理,鉴别结果出具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给有资格的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及处置。

(5)地下水及土壤

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控等措施,达到HJ610-2016的防渗标准。初期雨水收集池(兼做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站、配料车间铅膏/配料储存区、水淬渣库内地下池体等按照重点防渗区设置,污水收集管线架空铺设;化学品库参照GB/T 50934-2013防渗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按照GB18599-2020防渗要求执行;塑料车间等非重金属工艺生产区及放酸车间、低温熔铸车间、熔炼车间、精炼合金车间、碱渣单元等易于进行污染控制的涉重金属生产区域及硫酸罐区罐体与地面接触区域按照一般防渗区设置;制酸工艺区及储罐区地面(除储罐与地面接触区域外),按照简单防渗区设置;危废暂存间、废电池储坑及水淬渣库防渗参照GB 18597-2023相关要求;厂区露天路面进行硬化;厂区设置地下水水质跟踪监测井。在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防渗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6)环境风险防范

本项目采取的主要风险防范措施包括:放酸车间、拆解车间、制酸区、制酸压滤车间地面设有废液收集沟和收集池,坡度按2%设计,向废液收集沟倾斜,便于事故水收集,泄漏废液可自流至废液收集沟和收集池内,收集池内废液达到指定液位后通过输转泵、污水管道进入事故应急池;硫酸装酸区周围设置截留沟,硫酸罐区地面设置围堰,并进行防腐防渗处置,内部设置集水沟、集水槽和导排阀门,与雨水管道、事故应急池相连;主要生产装置区设置可燃气体检测器及火灾警报系统。

天津聚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途径征求公众意见,单独编制了《天津聚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4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