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调整(河北大街站(不含)至东南角站(不含))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7671863
传 真:87671863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调整(河北大街站(不含)至东南角站(不含)) |
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
天津市红桥区、南开区 |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本工程起点位于地铁4号线河北大街站(不含),终点至东南角站(不含),线路全长约1.9千米,采用全地下方式敷设,设1座车站东北角站。 |
一、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 (1)声、振动环境影响 主要是施工现场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振动。 (2)水环境影响 主要包括施工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暴雨时冲刷浮土及建筑泥沙等产生的地表径流污水等。 (3)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的大气环境污染源主要为:以燃油为动力的施工机械增加,可能导致废气排放量的增加;施工过程中的弃土堆放、装卸、运输等环节产生粉尘污染,车辆运输过程中引起的二次扬尘。 (4)固体废物影响 主要来自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5)生态环境影响 主要是对城市生态景观造成的负面影响,包括对城市绿地的占用和树木的迁移导致对局部地区的整体景观造成破坏;施工场地的裸露地面、地表破损、弃土堆放等对周围景观产生负面影响。 2、运营期 (1)声环境影响 本工程车站地面不设置冷却塔,2台闭式鼓风冷却塔位于车站地下一层,对地面噪声影响很小。风亭评价范围内无现状声环境保护目标,通过采取设置一定长度的消声器、设置消声百叶、隔声罩等降噪措施后,风亭运营期不会对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2)振动环境影响 建设单位拟根据具体工程及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情况,采取针对性的减振措施。采取措施后,各敏感点环境振动预测值可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 10070-88)相应限值要求,室内二次结构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JGJ/T 170-2009)相应限值要求,文物保护单位振动速度影响值可满足《古建筑防工业振动技术规范》(GB/T 50452-2008)容许振动标准要求。 (3)水环境影响 运营期废水排放主要是车站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纳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下游污水处理厂。 (4)大气环境影响 地铁排风亭会产生一定的异味,本工程风亭风口距敏感建筑满足15m以远的要求。根据类比调查结果,地铁风亭在运营期产生的异味较小,风亭异味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2/059-2018)中的相应限值。 (5)固体废物影响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城管部门统一处置。 二、主要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 (1)声、振动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及《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振降噪,最大限度的降低施工噪声和振动的影响,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前做好施工场地临时排水设施布设,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分类收集,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禁止直接向水体排放或平地漫流;施工现场库房地面墙面做防渗漏处理,防止物料跑、冒、滴、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体。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采取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封闭围挡,洒水、苫盖等措施控制扬尘;施工工地做到“六个百分百”;严格执行《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文件的有关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各类废物分类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委托城管部门及时外运处理;渣土按规定及时运至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消纳场所。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对施工占地范围内的原有植被尽量不进行砍伐,而进行迁移,施工完毕后及时恢复绿化;运输车辆及时清洗,避免带出泥浆污染交通道路,影响城市卫生环境;施工工地必须封闭,并设硬质围挡,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对施工围挡进行美化,起到景观修饰效果。 2、运营期 (1)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风亭拟采用矩阵式消声器,特殊情况下工程可采用加长消声器、设置消声百叶、设置隔声罩等措施有效阻断噪声传播途径,起到一定的隔声降噪效果。 (2)振动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采取措施前的预测结果,采取相应等级的减振措施:本工程全线采取特殊减振措施2344延米,全线采取高等减振措施802延米,全线采取中等减振措施282延米。采取措施后,各敏感点环境振动预测值可达标,文物保护单位振动速度影响值可满足《古建筑防工业振动技术规范》(GB/T 50452-2008)容许振动标准要求。 (3)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所在区域有较完善的城市排水系统,车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满足相应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4)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东北角站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种植植物进行绿化覆盖,同时风亭的排风口不正对敏感点布设;工程建设完工后,应对隧道及站台进行彻底清扫,减少积尘量。 (5)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城市管理委员会统一处置。 |
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途径征求公众意见,单独编制了《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调整(河北大街站(不含)至东南角站(不含))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情况说明》。 |
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3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