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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市北运河筐儿港枢纽至屈家店枢纽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9-05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7671863

    真:87671863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市北运河筐儿港枢纽至屈家店枢纽综合治理工程

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天津市武清区、北辰区

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本工程位于天津市武清区、北辰区,工程主要对北运河筐儿港枢纽至屈家店枢纽段内的筐儿港枢纽至京津塘高速公路桥段(河道长4.7千米)、振华桥至京山铁路桥段(河道长1.8千米)、老米店节制闸至永北汇流口段(河道长9.1千米)进行治理,治理长度总计15.6千米。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主槽清淤扩挖工程、堤防工程、险工治理工程、穿堤排水管涵工程及河道绿化工程等5部分。

一、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

(1)水环境影响

主要涉及清淤作业面废水、机械车辆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2)大气环境影响

主要涉及燃油废气、扬尘、沥青烟以及异味。

(3)声环境影响

主要为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自卸汽车等产生的噪声。

(4)生态环境影响

主要包括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对动植物的影响、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本工程涉及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查程序。

(5)固体废物影响

主要涉及坡面清除垃圾、建筑垃圾、清淤底泥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6)环境风险

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的故障维修、含油机械的漏油风险、运输车辆的物料倾斜、车辆侧翻碰撞等。

2、运行期

本工程运行期依托管理中心管理,建成后河道水位小幅降低,不涉及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

二、主要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

(1)水环境

围堰修筑拆除等施工尽量选择在枯水期进行,加强施工过程管理;施工现场设置隔油沉淀池,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和场地洒水抑尘;施工期设置临时生态环保型厕所,定期委托清理粪污。

(2)大气环境

严格落实《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使用智能渣土车、采用商品沥青混凝土,选用合格施工机械设备、做好运行维护。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控制清淤恶臭。

(3)声环境

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设置施工围挡,施工运输路线应尽量避开敏感目标。

(4)生态环境

合理确定施工用地范围,高度重视对林地植被保护,表土剥离保护,临时占地恢复复垦,做好生态环境建设,加强施工人员宣传教育和管理。

(5)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期建筑垃圾、施工道路拆除垃圾、清淤底泥按主管部门要求运至指定的消纳场所处置,施工期坡面清除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清运处理。

(6)环境风险

明确环境风险管理责任,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警报和通讯系统,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增强风险意识,定期维修检查各车辆和设备,确保无老化、故障等问题。

2、运行期

本工程对北运河部分区段进行了清淤、绿化整治,对当地生态环境有长期有利影响。

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途径征求公众意见,单独编制了《天津市北运河筐儿港枢纽至屈家店枢纽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11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