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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杨柳青水厂原水管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10-12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杨柳青水厂原水管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7671863

    真:87671863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杨柳青水厂原水管线工程

天津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北辰区、西青区

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本工程新建一条从南水北调中线天津干线子牙河北分流井至杨柳青水厂调节池的原水管线,管线总长度4149米,管道总长度6000米,设计供水能力为10万立方米/天。工程施工采用明开挖和顶管方式铺设管线,其中子牙河分流井至子牙河生产堤段为DN1600单管道钢管,管道长度2298米;子牙河生产堤至杨柳青水厂调节池段为DN1200双管道钢管,管道长度为3702米。

一、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主要是施工扬尘,焊接烟尘以及施工机械产生的燃油废气。

2)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施工现场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

3)水环境影响

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作业废水。

4)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弃土弃渣、废弃泥浆等。

5)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将临时占用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施工期间该区域将由现状的各类用地暂时转变为施工作业带,但是这种变化是暂时的,本项目在主体工程施工结束后,将在相应的施工作业带内进行清理,从而恢复原有地类的使用功能,届时该区域将恢复原有的生态功能性质。本项目建设不会改变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性质,符合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控要求。

二、主要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大气环境

采取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封闭围挡、洒水、苫盖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

2)水环境

机械车辆冲洗废水采用隔油沉淀池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出水回用于冲洗车辆或场地洒水降尘。施工区设置移动式生态厕所,定期委托清理粪污。基坑废水和试压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或车辆冲洗。

3)声环境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控制施工噪声,将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4)施工固废

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城管委定期清运。弃土、弃渣、建筑垃圾按主管部门要求运至指定的消纳场所处置。施工结束后顶管废弃泥浆可经分离后固化在泥浆池内覆土填埋处理。

5)生态保护措施

控制作业面积、结合水土保持措施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工程针对占用的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单独编制了《杨柳青水厂原水管线工程对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论证报告》,论证表明工程建设满足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环境不破坏、面积不减少等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管理要求。

天津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途径征求公众意见,单独编制了《杨柳青水厂原水管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202210 12日至20221018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