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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转炉产能置换建设电炉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10-12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转炉产能置换建设电炉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7671863

    真:87671863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转炉产能置换建设电炉升级改造项目

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企业现有厂区内

天津环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1100吨电炉,以该电炉为炼钢源头,配套建设1LF精炼炉、1VD精炼炉、1台连铸机、1条棒材(优特钢)生产线;建设170吨电炉,其配套设施依托炼钢车间现有工程;退出1120吨转炉,并于本项目电炉投产前拆除。本项目实施后新建100吨电炉炼钢产能75万吨/年,70吨电炉炼钢产能50万吨/年,合计炼钢产能125万吨/年,退出设备产能140万吨/年,剩余15万吨/年炼钢产能企业另作他用,全厂炼钢总产能保持不变。

一、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施工扬尘环境影响

施工期扬尘主要为拆除、土建施工产生的扬尘及建筑垃圾、建材堆存和运输产生的扬尘影响。在按照天津市相关要求做好污染防治的情况下,预计不会对外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水排入厂内污水管网,经厂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不向外界水环境排放,不会对外界水环境产生影响。

声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内容均位于现有厂内,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各种固体废物均能合理处置,预计不会对外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

大气环境影响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来自电炉炉内烟气、电炉二次烟气、三次烟气、上料废气、炉外精炼及散点废气、热轧加热炉废气等。各废气排放源可满足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可实现达标排放;经预测,项目新增污染源小时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日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小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30%;对现状浓度超标的污染物,预测范围内年平均质量浓度变化率均满足k20%的要求,可改善评价范围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对现状达标的污染物,预测结果均符合相应短期、长期浓度环境质量标准。

水环境影响

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来自炼钢单元产生的净环系统过滤排污水、浊环系统排污水、树脂再生废水、锅炉排水、闷渣排污水,轧钢单元产生的净环系统过滤排污水、浊环系统排污水、净化水池和浊环水池排污水。各环节产生的污水经各自处理单元净化,排入厂区内现有零排放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不会对外界水环境产生影响。

声环境影响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70t电炉、70t电炉除尘风机、100t电炉、LF精炼炉、VD精炼炉、VD精炼炉真空泵、100t电炉除尘风机、泵类、粗轧机组、中轧机组、精轧机组、加热炉助燃风机、冷剪、车床、铣床、泵类、净环冷却塔、浊环冷却塔、锅炉等噪声源。经预测,在采取相关隔声降噪措施后,各厂界的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电炉除尘灰、电炉除尘废布袋、废油等危险废物,以及电炉渣、渣钢、水处理污泥、废耐火材料、氧化铁皮、切头废钢、含铁尘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其他除尘灰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中,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取回用或外销等方式综合利用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城市管理部门统一处理。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土壤环境影响

项目主要通过大气沉降和垂直入渗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经预测,本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可能性较小,影响程度可控,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地下水环境影响

正常状况下,污染物从源头和末端均得到控制,没有污染地下水的通道,不会发生污染物渗入污染地下水。在非正常状况下,经预测,污染物不会对厂界以外的潜水含水层水质产生显著影响。

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为甲烷、丙烷、转炉煤气、乙炔、废润滑油,主要环境风险是泄漏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在落实一系列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完备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应急组织结构,保证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二、主要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大气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施工期严格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天津市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做好施工扬尘的污染防治工作。

水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施工期对物料的堆存要严格苫盖。施工期的生活污水排入区内已有的污水管网,经厂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不会对外界水环境产生影响。

声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施工期严格按照《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天津市建设施工二十一条禁令》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施工噪声,将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固体废物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和《天津市建设施工二十一条禁令》等相关要求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工作。

2)运营期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大气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电炉炉内烟气经废钢预热烟道排烟+燃烧沉降室+余热锅炉+活性炭喷射+覆膜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250米高排气筒排放;电炉二次烟气、三次烟气经电炉密闭罩、屋顶罩收集,卸料点采取棚化封闭,产生的上料废气经配有的集气罩收集,废气经覆膜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250米高排气筒排放;100t电炉配套新建的LF精炼炉精炼废气采用第四孔炉内排烟+密闭罩方式收集,VD炉废气采取抽真空方式收集,各散点废气通过各自工位的集气罩收集,废气经覆膜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150米高排气筒排放;70t电炉依托现有的4#LF精炼炉,产生的精炼炉废气与散点废气经收集后,废气经覆膜布袋除尘器净化,通过150米高排气筒排放;依托的5#连铸机产生的废气与部分散点废气经收集后,废气经覆膜布袋除尘器净化,通过150米高排气筒排放;热轧加热炉燃烧废气经收集后,由180米高排气筒排放。

水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项目炼钢单元净环系统过滤排污水作为浊循环系统补水,浊环系统排污水经旋流井+化学除油器+陶瓷过滤器处理后循环利用,闷渣排污水经回流井+平流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轧钢单元净环系统过滤排污水作为浊循环系统补水,浊环系统排污水经旋流沉淀池+稀土磁盘处理后循环利用;树脂再生废水、锅炉排水、净化水池和浊环水池排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现有零排放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声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项目电炉、LF精炼炉、VD精炼炉、泵类、火焰切割机、粗轧机组、中轧机组、精轧机组、冷剪、车床、铣床等设备位于室内,利用厂房隔声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电炉设置有密闭罩;VD精炼炉真空泵安装在密闭的真空泵室内,墙体设隔声材料,设减振基础,加装真空泵消声器;电炉除尘风机、加热炉助燃风机、等设施设备在声源处安装消声器。冷却塔、锅炉等设备远离厂界设置。通过上述噪声控制措施,可实现厂界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保护对策与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中电炉除尘灰、电炉除尘废布袋、废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电炉渣、渣钢、水处理污泥、废耐火材料、氧化铁皮、切头废钢、含铁尘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其他除尘灰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取回用或外销等方式综合利用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城市管理部门统一处理。

地下水及土壤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采取源头控制、地面防渗和分区防控措施,以防止工程非正常情况下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的影响。

企业制定了土壤和地下水的日常例行监测计划,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日常监测。

环境风险防范对策与措施

天然气管网和转炉煤气管网设有一氧化碳24小时监测报警装置、可燃气体报警器、火灾报警器等。转炉煤气柜设有一氧化碳24小时监测报警装置,当发生煤气泄漏事故后,事故现场报警装置发出泄漏提示音,煤气柜中控室可接收到煤气泄漏信息。对生产中可能泄漏易燃气体的场所,均设置CO监测报警装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火灾报警装置等,对天然气、煤气易泄漏区域设安全标志。定期进行安全环保宣传教育以及紧急事故模拟演习,提高事故应变能力。

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途径征求公众意见,单独编制了《转炉产能置换建设电炉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20221012日至20221018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