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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地铁8号线一期工程(绿水公园延伸至中北镇段)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12-16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地铁8号线一期工程(绿水公园延伸至中北镇段)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7671863

  真:87671863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地铁8号线一期工程(绿水公园延伸至中北镇段)

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南开区、西青区

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工程西起西青区中北镇,东至南开区绿水公园,线路沿中北大道、芥园西道、延安路、雅安道敷设。线路全长约4.8千米,均为地下线,共设4座地下车站。

一、主要环境影响

(一)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的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的车辆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地下车站的风亭和冷却塔。

(二)振动环境影响

施工期振动主要来自打桩作业和重型运输车辆。

运营期振动主要来自列车运行(车轮与钢轨的互相作用)产生的振动。

(三)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土方开挖、运输产生的扬尘和焊接产生的烟尘。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来自地下车站排风亭排放的废气。

(四)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来自施工作业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以及暴雨时冲刷浮土及建筑泥沙等产生的地表径流污水。

运营期污水主要为车站的生活污水。

(五)固废环境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地铁施工所产生的工程弃土、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车站的生活垃圾。

(六)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局部下穿外环线绿化带、交通干线防护林带等天津市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区,工程用地符合《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工程大部位于大运河滨河生态空间和核心监控区,符合《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相关要求。

本项目全线为地下线路,占地和造成土地利用类型发生变化主要集中在地下车站的出入口和风亭占地,以及施工期的施工临时用地对城市交通干道及其绿化带的占用。

二、主要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一)环境保护措施

1、工程措施

1)在满足工程通风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采用低噪声、声学性能优良的风机。

2)选择低噪声或超低噪声型冷却塔。

3)尽可能充分利用车站设备、出入口及管理用房等非噪声敏感建筑的屏障作用,将其设置在敏感建筑物与风亭或冷却塔之间。

4)尽量选用低噪、自冷型变压器以及低噪声风机。

2、城市规划及建筑物合理布局

不宜在轨道交通噪声影响范围内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点,否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提高其建筑隔声要求,使室内环境满足使用功能要求;科学规划建筑物的布局,临噪声源的第一排建筑宜规划为商业、办公用房等非噪声敏感建筑。

3、敏感点噪声治理工程

对雅安道站的车站的风亭采取加强消声处理的措施;雅安道站采用超低噪声冷却塔(Ⅱ级)。

(二)振动环境保护措施

1)在本工程车辆选型中,除考虑车辆的动力和机械性能外,还应重点考虑其振动防护措施及振动指标,优先选择噪声、振动值低、结构优良的车辆。

2)工程设计采用的60   kg/m钢轨无缝线路,对预防振动污染具有积极作用。

3)运营单位要加强轮轨的维护、保养,定期旋轮和打磨钢轨,以保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附加振动。

4)根据振动影响规划控制距离预测结果,并参照《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13)相关规定,如果在控制距离内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以及对振动要求较为严格的企业等振动敏感建筑,环境振动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5)本工程部分线位两侧现状为空地和零星企业厂房。若在实施阶段这些规划地块用作住宅、学校或医疗用地,应按照其振动适用地带标准及本报告提出的规划控制距离,控制建筑主体退界距离,以避免相关人群受到本工程运营产生的振动影响。

6)全线使用特殊减振措施2105延米,使用高等级减振措施1115延米,使用中等级减振措施2155延米(临近规划地块地铁减振为暂定措施,实施阶段结合相关政府部门意见再行调整)。

(三)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控制风亭周围土地建设规划,区域规划建设时要求距风亭15 m范围内不宜建设居民区等敏感区域。

2)为有效减轻风亭异味影响,应在风亭周围种植树木、并将高风亭排风口不正对敏感点设置。营运后排风亭的臭气浓度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2/059-2018)表2中的限值。

3)地下车站应采用符合国家环境标准的装修材料,既有利于保护人群身体健康,又可减轻运营初期风亭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运营初期,轨道交通内部积尘扬起,通过风亭排出后对出风口附近局部范围内的外环境存在一定污染,工程竣工后,应对隧道及站台进行彻底清扫。

(四)水环境保护措施

1)沿线区域已有较完善的城市排水系统,工程沿线车站等产生的生活污水均有条件纳入城市污水管网。本项目依托的污水处理设施主要为咸阳路污水处理厂,上述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规模及工艺设备均可满足项目沿线污水排放需求。

2)工程运营期内产生的污水主要是沿线车站的生活污水,污水排放量较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后,可纳管排放。

(五)固废环境保护措施

1)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工程弃土的建筑垃圾,均可得到合理处置。

2)本工程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运营单位为管理负责人。生活垃圾需分类投放,由城管部门统一收集、卫生填埋处理。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中北镇站站~福姜路区间和福姜路站~延安路站区间分别下穿6林带-01外环线绿化带和6林带-08交通干线-铁路。施工期间需做好防护工作,选择合适的施工方式,严格控制施工用地范围。弃土堆放尽量远离林带。提前做好如施工场地的有效隔离等工作,避免对林带景观环境产生影响。严禁随意堆放弃土及泥浆,施工废水收集、预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严格禁止施工废水排入周边水体内。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临时用地进行生态恢复。

2)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场地的布设以及施工营地的搭建需要临时占用一定面积的土地,其中包括道路中间及两侧绿化带用地,对原有的植被尽量不进行砍伐,而进行迁移,待施工完毕后及时对施工场地等临时占用的绿化地进行平整和恢复绿化。

3)施工现场做好排水沟渠,避免雨季产生大量高浊度废水无序排放,场内必须设置洗车槽,车辆须在场内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避免带出泥浆污染交通道路,影响城市卫生环境。

4)施工工地必须封闭,并设硬质围挡,减少由杂乱的施工场地引起的视觉冲击。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对施工围挡进行美化,起到景观修饰效果。

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途径征求公众意见,单独编制了《天津地铁8号线一期工程(绿水公园延伸至中北镇段)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情况说明》

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22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