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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首开段工程(精武镇站~京华路站(不含))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8-30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首开段工程(精武镇站~京华路站(不含))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87671863

    真:022-87671863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首开段工程(精武镇站~京华路站(不含))

天津铁路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西青区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首开段工程(精武镇站~京华路站(不含))位于天津市西青区,主要沿团泊大道和荣华道路中敷设。工程范围包括区间、车站土建及其配套设备及设施。线路工程包含工程主线0.47km,包含工程与天津地铁5号线的联络线3.55km。设一座精武镇高架车站。项目不涉及场段建设,待近期建设工程实施后,可利用地铁5号线梨园头车辆段进行收发车、停车列检及定期检修作业。

一、主要环境影响

1. 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作业机械和运输车辆。

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车辆运行噪声。

2. 振动环境影响

施工期振动影响主要源自钻孔、夯实、重型汽车行驶等施工机械作业及车辆运输,将对该范围内的环保目标产生一定影响。

营运期振动主要来自地下线路运行产生。

3. 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不可避免的穿越了西青郊野公园、中心城区周边楔形绿地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已经取得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工程永久、临时占地将对现状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4.      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污废水、运营期车站污废水风若不及时达标处理,将会对沿线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5.      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扬尘主要来源于土方开挖、装卸和堆放以及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过程。

营运期工程采用电力牵引且无新增锅炉、风亭等废气污染源,工程运营可替代部分公交汽车、私家车等,将有助于减缓燃油汽车的车辆尾气带来的大气污染。

6.      固废环境影响

施工垃圾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的各种废建筑材料等,生活垃圾主要是工人在生活中的废弃物。

营运期主要是新建高架车站的工作人员、旅客候车人员等产生的生活垃圾。

二、主要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应严格落实报告规定的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尽量缩短工期,以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采取声屏障等降噪措施,经测算,全线设置3m高直立式声屏障240延米,预留3m高声屏障基础1100延米。措施后,敏感目标处噪声预测达标。

2.      振动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通过严格限制作业时间等措施,可降低不利影响。

营运期经过测算,提出240m特殊减振措施。措施后敏感目标振动、二次结构噪声等预测达标。

3.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执行《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规定》等规定,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和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工程项目占用西青郊野公园、中心城区周边楔形绿地等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论证已取得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项目施工期通过严格落实报告表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可降低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4.      水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施工期、营运期污水均达标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可避免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

5.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通过严格落实《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扬尘防治文件要求,采取控制撒漏、及时清扫苫盖、洒水抑尘等措施,可将施工过程的扬尘影响降至最低。在选用合格施工机械设备、做好运行维护的条件下,施工机械燃油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本工程对城市道路的破坏较少,恢复路面用热沥青较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6.      固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委托市政消纳。

天津铁路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途径征求公众意见,单独编制了《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首开段工程(精武镇站~京华路站(不含))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2021830日至202193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