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东部绿色生态屏障独流减河倒虹吸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意见公示
京津冀东部绿色生态屏障独流减河倒虹吸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22-87671863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示日期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京津冀东部绿色生态屏障独流减河倒虹吸工程 | 滨海新区 | 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 北京中地泓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独流减河左堤洪泥河首闸处,建设独流减河倒虹吸,起点位于万家码头泵站出水池,终点位于北大港水库的北围堤西端附近,全长3.7km。工程内容主要包括①输水箱涵(包括新建独流减河倒虹吸干线箱涵及供水联络线箱涵);②北大港水库穿堤闸;③万家码头出水池改造。该项目总投资29850万元,环保投资371.62万元,预计2022年6月竣工。 二、拟采取的防护措施 (1)施工期采取的环保措施 1)环境空气 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9月29日修订)、《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393-2007)、《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天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年)》等有关要求并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施工占地范围内的工地运输和施工交通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在无雨干燥天气、运输高峰时段,应对施工道路循环洒水;通过采取围挡、有效的洒水抑尘等措施使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在焊接点位在焊接点位配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少量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经大气稀释扩散,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燃柴油的大型运输车辆、挖掘机需安装尾气净化器,运输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减少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 2)声环境 施工期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建设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施工噪声防治措施,如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等,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有效降低对施工场地周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 3)水环境 对于施工期产生混凝土养护废水,设置临时废水拦截、沉淀池循环利用等措施;基坑排水经沉淀后废水回用于洒水抑尘,不排放;在施工区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台和简易冲洗设备,冲洗废水进入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或施工区洒水降尘;在施工营区设置临时环保型厕所,安排专人定期进行清掏,化粪池收集污水由罐车运往附近的污水处理厂统一进行处理,不外排,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过程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施工期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城市管理委员会处置;本工程弃土弃渣运送至指定的消纳场所,不得丢弃、撒漏;能够回收利用的废弃材料运往回收站回收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集中运往指定的消纳场所处理。施工单位通过采取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生态环境 项目施工期土地被临时占用,改变原有土地的状况,导致区域生态系统发生改变,施工结束之后通土地平整、植被恢复等措施进行恢复;工程施工期避开春秋鸟类迁徙高峰季节,对重点保护鸟类影响有限;工程占地范围内部分水生生物将会受到影响,从而对较高营养级的动物觅食会产生一定影响,但工程施工占地较小,高营养级的动物可以到它处觅食,因此该影响可以接受;工程施工的临时占地主要为人工虾蟹池和水利设施用地,水生生物主要为常见经济养殖品种,对野生状态下的水生生物群落结构稳定性影响不大,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减轻施工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在采取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后,对天津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较小。 (2)运营期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气 本工程运行期无废气产生。因此项目运行期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 工程建成后运行期间洪泥河、海河和独流减河流速变化较大,流速的改变能够改变河流水体的水质。运行期废水主要为管理人员生活污水,本工程现地运行管理组人员与北大港水库西卡口处工作人员共同使用西卡口处一座管理用房和一座储物间作为办公地点,不再新设办公用房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依托万家码头泵站及生产圈泵站运行产生的噪声,其它设施基本不会产生噪声污染。经监测,万家码头泵站及生产圈泵站的周边噪声均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工程运行期固体废物为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过统一收集后,由当地城市管理委员会清运处理,最终运送至附近垃圾处理场无害化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2020年11月4日- 2020年11月10日 | -- | -- |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