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和《天津市典型行业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版)》相关要求,绩效评级工作一般按照企业申报、区生态环境部门初审、市生态环境部门审核,生态环境部抽查的程序进行。
企业申请绩效评级,需按要求报送申请表(一、二)、无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和符合评级指标两个承诺书,绩效评级证明材料等。如环评报告及批复、排污许可证副本、近期自行监测报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近期用电量信息、治污设施历史及运行记录、运输台账等。
评级时间安排上,企业对标自评估后,将相关材料提交至街镇、工业园区或生态环境部门,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将按季度开展绩效评级核查。
绩效分级结果将于每年的10月和1月在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