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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土壤污染调查、风险评估、效果评估报告的初审由哪个部门负责?
发布日期:2024-12-17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答:天津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初审工作,由地块所在地区生态环境局负责;风险评估、效果评估报告初审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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