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中】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修编)》意见的通知
公告
为保护和改善我市海洋生态环境,保障沿海区域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及海洋资源的持续利用,推进渤海综合治理和美丽海湾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天津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及《近岸海域“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技术说明(试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天津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修编)》。
为更加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时限自信息发布之日起30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海洋处 靳伟光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6日
草案正文
背景介绍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