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拟支持项目情况的公示
按照《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局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0年)>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0〕163号)要求,《宝坻区八门城镇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符合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申报要求,通过生态环境部入库审核,拟支持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318万元。
特此公示。
附表
天津市2021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拟支持项目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建设内容 | 中央补助 金额(万元) | 自筹金额 (万元) |
1 | 宝坻区八门城镇农村环境整治 | 宝坻区八门城镇人民政府 | 对宝坻区八门城镇进行农村环境整治,对小甸村和张头窝村养殖小区内共计12条黑臭水体进行治理。主要的治理工程内容有以下三项:(1)控源截污工程。封堵各个养殖户至水体的排污口,配套资源化利用工程。(2)内源污染治理工程。对沟渠内黑臭水体进行资源化利用,同时对沟渠底部进行清淤疏浚,对底部污泥进行清除。(3)生态恢复工程。采取水体净化技术、人工增氧等方式长效保持水体水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水系连通,实现水体的生态恢复,并长效保持。 | 318 | 458.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