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地下水部分)支持项目情况的公示
按照《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局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0年)>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0〕163号)要求,经生态环境部审核,《天津市地下水特定元素背景状况调查及污染源解析项目》符合中央水(地下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申报要求,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1640.98万元。
特此公示。
附表:天津市2020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地下水部分)支持项目明细表
附表
天津市2020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地下水部分)支持项目明细表
序号 | 行政区 | 申报单位 | 项目名称 | 申请中央补助 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市本级 |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 天津市地下水特定元素背景状况调查及污染源解析 | 1640.98 | 拟安排2020年资金611.66万元,2021年资金1029.3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