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验收申请材料审核结果的公示
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验收申请材料
审核结果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中国建设,进一步发挥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引领带动作用,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的通知》(环办生态〔2024〕4号)的要求,我局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验收申请材料组织开展了相关审核工作,现将拟推荐地区进行公示。
拟推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名单
天津市南开区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2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中的拟推荐地区有异议的,请以实名书面方式向市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保护处进行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方式
电话:022-87671529
传真:022-87671529
电子邮箱:shengtaichu@tj.gov.cn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