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

天津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简介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4-04-16

天津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一、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的背景

2011年《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明确要求“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国家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在重要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对各类主体功能区分别制定相应的环境标准和环境政策。”

2013年,生态保护红线的认识上升了一个新的高度。5月24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将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作为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战略,构建科学合理的生态安全格局的重要举措,在认识上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从根本上促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李克强总理6月5日在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要突出加强重点区域、重点物种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自然保护区、生物遗传资源库等重大工程建设。对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应划定生态红线,禁止与保护无关的开发活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提升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地位,将其作为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成为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最根本任务和最有效途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有关精神,加快建设“美丽天津”,促进社会、经济、生态和谐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我市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天津市政府对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高度重视,该工作于2013年年底启动,由天津市规划局牵头制定,经过多次讨论与征求各部门和各区县意见,在此过程中,市政府领导多次听取了红线划定工作进展,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了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的最终征求意见稿。

二、划定生态红线的意义 

“生态红线”是科学发展的保障线、生态安全的警戒线、促进生态平衡的控制线,对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具有重大意义。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对于维护国家与地区生态安全,优化生态安全格局,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天津市划定生态红线既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领导人有关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的相关要求,又是实现天津生态城市定位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化水平不断提升,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将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全市国土空间布局、全面提高全市生态服务功能、有效防止城市建设无序蔓延危及城市生态系统安全。当前,我市正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天津”。《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政府美丽天津建设纲要》明确提出“加大生态修复力度,划定生态红线,严格保护重点生态功能区,……到2016年,受保护地区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达到17%以上”。为此,我们开展生态红线的划定工作,对于天津的可持续发展和“美丽天津”建设意义重大。

三、天津生态红线划定的内容 

在对市域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现状汇总和梳理的基础上,划定方案结合我市“山、河、湖、湿地、公园、林带”的自然资源特色,将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区域类型划分为6大类、16小类。具体情况如下:

“山”:包括山地自然保护区(盘山风景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蓟县中上元古界国家自然保护区)、九龙山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景区(黄崖关断崖地貌景区、九山顶石英砂岩峰林景区、府君山地质构造遗迹景区)。

“河”:包括市域范围内一级河道(海河、永定新河、独流减河、蓟运河、州河、泃河、还乡新河、引泃入潮、青龙湾减河、潮白新河、北运河、南运河、永定河、大清河、龙凤何、马厂减河、子牙河、子牙新河、新开河-金钟河);输水河道(引滦水源输水河道,引黄、南水北调东线输水河道,南水北调中线天津干线)。

“湖”:包括水源水库(于桥水库、尔王庄水库、北塘水库、王庆坨水库、北大港水库)和其它部分大中型水库(团泊洼水库、杨庄截潜、鸭淀水库、黄港一库二库、东丽湖、天嘉湖)。其中,北大港水库西库为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东库位于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团泊洼水库位于团泊鸟类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

“湿地”:包括湿地自然保护区(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洼淀(青甸洼、黄庄洼、东淀)、盐田(汉沽盐田)。

“公园”:包括郊野公园(中心城市范围内16处郊野公园)和城市公园(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范围内25处城市公园)。

“林带”:包括外环线绿化带,中心城区周边楔形绿地、中心城市绿廊、西北防风阻沙林带、沿海防护林带、交通干线防护林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