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2年天津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2年天津市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
各区生态环境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办监测〔2017〕86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声环境及其他六类重点管理排污单位的筛选排查,形成了《2022年天津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要求,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督促重点排污企业依法依规做好各项生态环保工作。
2022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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