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天津市2021年度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报告评审通过情况的公示
各相关单位: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63号)有关要求,我局会同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我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组织了评审,现将2021年度报告评审通过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天津市2021年度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报告评审情况表
2021年1月19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处 韩丽
联系电话:8767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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