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碳普惠方法学建议和碳普惠项目的通知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碳普惠方法学建议和碳普惠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天津市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碳普惠方法学建议和碳普惠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碳普惠方法学建议
(一)征集范围
1.具备碳普惠方法学编制条件且有项目依托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法人单位均可提出方法学建议。
2.征集领域包括绿色出行、资源节约和回收利用、生态系统碳汇、非化石能源利用领域。
(二)基本要求
1.方法学建议符合国家及我市产业政策要求,体现绿色低碳技术发展趋势,具有科学性、普适性,能够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或实现温室气体清除。
2.依托的项目位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项目核算边界清晰,产生的碳减排量真实、准确、可核查。
3.已在其他部门申报的方法学建议不再征集。
4.碳普惠方法学申报材料应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方法学简介、方法学文本及编制说明等。方法学建议提出单位按照《天津市碳普惠方法学编制大纲》(附件1)编写方法学建议材料,填写《天津市碳普惠方法学申报表》(附件2)。
二、碳普惠项目
根据我市已发布的碳普惠方法学开发的符合条件的碳普惠项目,申报单位参照《天津市碳普惠项目开发与申报指南》(附件3)编写申报材料。
三、工作安排
申报单位将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科研楼2109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ihouchu@tj.gov.cn。我局将根据《天津市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开展方法学评估和项目审定等工作。
附件:1.天津市碳普惠方法学编制大纲
2.天津市碳普惠方法学申报表
3.天津市碳普惠项目开发与申报指南(试行)
2025年7月15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气候与国际处 赵湘茹
市低碳发展研究中心 夏宣、邓春雨
联系电话:87671547、87671316)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