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2024年高考和中考考试期间声环境保障工作的通知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2024年高考和中考考试期间声环境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区生态环境局:
按照2024年天津市招生考试工作会议部署,为给广大考生创造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现就2024年高考和中考考试期间声环境保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保障时间。2024年我市高考、中考将分别于6月7日至6月10日以及6月22日至24日进行。高考保障时间为5月31日至6月10日考试结束,中考保障时间为6月15日至6月24日考试结束。
二、考试保障期间,本市所有施工工程禁止在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抢修、抢险工程除外)。高考、中考考试期间,在考场周围500米范围内的施工工地不得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抢修、抢险工程除外)。
三、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督促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做好考试前和考试期间的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制定并落实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措施。
四、对辖区内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和商业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指导生产经营者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实现达标排放,防止噪声干扰考试。
五、考试保障期间加强巡查检查,考试期间每个考场安排专人驻场,做好保障工作。执法人员全天在岗,对群众举报的噪声污染问题依法及时查处,第一时间消除噪声污染。
2024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