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非营运中重型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补贴工作方案》的解读材料
《天津市非营运中重型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
补贴工作方案》的解读材料
中重型柴油(燃气)货车和柴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已经成为我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联合印发实施《天津市非营运中重型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补贴工作方案》(津环车〔2025〕54号)。
一、淘汰更新补贴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符合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在我市2017年6月30日及以前登记注册的非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或2012年12月31日及以前登记注册的非营运中重型燃气货车,提前淘汰可申请补贴。
装配柴油动力发动机,符合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并于2016年3月31日及以前生产,且已在本市编码登记的叉车、装载机、挖掘机,淘汰可申请补贴。
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中重型柴油(燃气)货车并新购买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依靠新型能源(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驱动的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可申请补贴。
淘汰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并新购买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依靠新型能源(电力、氢燃料电池)驱动的叉车、装载机、挖掘机三类机械(不含插电式混合动力或拖电式机械),可申请补贴。
二、淘汰更新补贴的实施期限以及具体时间要求有哪些?
淘汰更新补贴发放工作按照“总额控制、用完即止”原则实施。实施期限为2025年5月28日至2026年9月30日。
补贴申请人应在2026年9月30日24时前提出申请,并填报申请信息,逾期将无法提交信息亦不再受理。补贴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在2026年10月20日17:00前补充有关信息。
三、淘汰更新补贴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提前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中重型柴油(燃气)货车的补贴标准按照车辆总质量和提前淘汰时间计算,分为2类6档,从1万元至4.5万元不等。新购新能源货车的补贴标准按照车辆总质量和车轴数计算,分为2类4档,从3.5万元至9.5万元不等。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中重型柴油(燃气)货车提前淘汰时间(以注销时间计算)不满1年的,可以申请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
淘汰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补贴标准按照机械类型和功率计算,分为3类12档,从0.6万元至5.7万元不等。新购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补贴标准按照机械类型和功率计算,分为3类12档,从1万元至23万元不等。
四、如何申请和领取淘汰更新补贴?
申请淘汰更新补贴资金的申请人可通过“天津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公众服务—“补贴申领”小程序提出申请。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自行打印相关申请表格,加盖公章或签字,并将资金申请表和申请材料复印件提交至所属区生态环境部门。各区生态环境部门确认申请材料无误后,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审核。
五、拟申请淘汰更新补贴的车辆和机械应交由哪些单位进行拆解?
我市共有7家具备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均可回收拆解申请补贴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中重型柴油(燃气)货车,其中的6家企业同时还回收拆解申请补贴的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相关企业清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六、可咨询和受理补贴申请的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是什么?
为方便车辆、机械所有人咨询补贴申领事项和提交申领材料,我市各区生态环境部门均设置办理网点和咨询服务电话,具体信息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