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瑟克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调整销售数量的复函
天津瑟克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销售情况说明》收悉,经我局研究,相关销售事项复函如下:
同意你单位将2024年5月17日豁免备案(原备案文号为:津辐豁备[2024]0008号)的N-22年销售量调整为110枚。如年销售量超过豁免水平100倍的,应按照《关于规范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辐射〔2018〕49号)之规定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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