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通报2025年三季度 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情况的函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通报2025年三季度辐射安全许可证
办理情况的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原环保总局令第31号)的有关规定,2025年三季度我局共办理辐射安全许可事项35件,向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等34家单位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其中首次申请5家、重新申领17家、申请变更8家、申请延续4家,名单见附件1-4)。为天津九鼎医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办理申请注销《辐射安全许可证》工作(名单见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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