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北1000千伏变电站500千伏出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北1000千伏变电站500千伏出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4538902
传 真:022-24538906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北1000千伏变电站500千伏出线工程 |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建设分公司 |
项目位于宁河区和宝坻区境内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1.扩建天津北1000kV变电站:扩建6回500kV出线间隔,至渠阳变电站、裕丰变电站、芦台变电站各2回。 2.改造芦台500kV变电站:更换芦台500kV变电站第6串内部分引下线。 3.天津北—渠阳500kV线路工程:新建500kV双回架空线路长度约5.534km(宁河区);利用现状渠阳—芦台Ⅱ回500kV线路单侧挂线长度约27.90km(其中宝坻区26.29km,宁河区1.61km);拆除现状渠阳—芦台Ⅱ回500kV线路架空线路长度约1.74km(宁河区);新建基塔14座,拆除铁塔4基。 4.天津北—芦台500kV线路工程:新建500kV双回架空线路长度约7.234km(宁河区);利用现状渠阳—芦台Ⅱ回500kV线路单侧挂线长度约4.09km(宁河区);利用现状渠阳—芦台I回500kV线路单侧挂线长度约4.57km(宁河区);拆除现状渠阳—芦台I回、Ⅱ回500kV线路单回架空线路长度约0.69km(宁河区);新建基塔22座,新建锚固塔3基,拆除铁塔2基。 5.芦台—裕丰500kV线路改接至天津北特线路工程:新建500kV双回架空线路长度约22.37km(宁河区);拆除现状芦台—裕丰500kV单回架空线路长度约0.39km(宁河区);新建基塔57座,新建锚固塔2基,拆除铁塔2基。 |
工程选线时充分征求沿线政府及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优化路径,尽量避让城镇规划区、学校、居民密集区。 严格按照相关规程及规范,结合项目区周围的实际情况和工程设计要求,确保评价范围内有公众居住、工作、学习的建筑物电磁环境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
见受理公示 |
2025年7月25日-2025年7月31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