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华益派特 科技有限公司新建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工作场所及使用、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6-18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华益派特科技有限公司新建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及使用、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4538902

传    真:022-24538906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华益派特科技有限公司新建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及使用、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项目

天津华益派特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北辰区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腾泽道2公司现有生产车间东南侧及动力站南侧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华益派特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63.5万元)新建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及使用、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1.将现有生产车间东南侧原非放射性工作场所改造为理化检验室一,用于开展99mTc18F-FDOPA放射性药物质检,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1.59E+7Bq,属于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2.将现有动力站南侧维修间改造为经营仓库,用于贮存、销售外购的177Lu90Y核素的放射性药品和125I粒子源,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1.96E+7Bq,属于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①分区:工作场所按控制区和监督区进行管理,限制无关人员受到不必要的照射。②屏蔽体防护:操作过程理化检验室一理化检验室一和仪器室操作放射性核素拟设置L型铅屏风和铅砖,留样样品采用铅罐存储留样。经营仓库四侧墙体采用12mm硫酸钡板防护,地面采用环氧地坪和150mm混凝土防护,室顶采用120mm混凝土防护,药品存放间南侧设置2个含2mm铅的防护门。③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1)理化检验室一和经营仓库人流、物流独立,配备防护用品、冲洗设施和表面污染监测设备;拟设置视频监控、门禁系统、固定式区域监测系统等。2)控制区人员出入口、储源箱表面、铅垃圾桶表面等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按有关标准要求配备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用品和监测设备。其中监测设备包括2台个人剂量报警仪、2台α、β表面污染测量仪、5套个人剂量计、利用原有1台环境剂量率仪。同时为辐射工作人员建立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档案。

(报告书填写)

2025618-2025624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