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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海特飞机工程有限公司新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X射线探伤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1-23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海特飞机工程有限公司新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X射线探伤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4538902

传    真:022-24538906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海特飞机工程有限公司新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X射线探伤机)项目

天津海特飞机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三大街28厂区1号机库附属建筑一层X射线探伤设备室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海特飞机工程有限公司拟投资7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在厂区1号机库附属建筑一层设置X射线探伤设备室(内设暗室、洗片区、评片区和设备存放区等),并购置1ERESCO 42 MF4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200kV,最大管电流10mA),用于飞机结构紧固件现场无损探伤。本项目探伤作业仅在单位厂区机库内开展(探伤场所主要为123号机库),非工作期间X射线探伤机存放于探伤设备室。

X射线探伤机控制台有钥匙控制,并由专人管理。控制台上设置紧急停机按钮。探伤机配有提示“预备”和“照射”状态的指示灯和声音提示装置。公司拟配备便携式X-γ剂量率仪,用于监测工作场所的辐射剂量,划定控制区、监督区,实行分区管理,设置警戒线及警示标志。

建设单位拟为辐射工作人员配备1台便携式X-γ剂量率仪、1台区域X-γ辐射监测仪、6台个人剂量计、6台个人剂量报警仪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等,并建立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公司拟制定各项辐射环境管理制度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报告书填写)

2025123-202525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