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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静海新华中旺镇以沟渠为主的2GWp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12-25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静海新华中旺镇以沟渠为主的2GWp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4538902

传    真:022-24538906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静海新华中旺镇以沟渠为主的2GWp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升压站工程

天津静海新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天津市静海区中旺航空产业园内

天津市博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静海新华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满足“天津静海新华中旺镇以沟渠为主的2GWp光伏复合发电项目”电网系统配套需求,拟投资4.6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88万元),实施天津静海新华中旺镇以沟渠为主的2GWp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升压站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500kV升压站1座,主变规模5×400MVA,电压等级500/35kV,采用户外式布置。

① 电磁通过类比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500kV升压站投运后站区外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相应限值要求,不会对站外电磁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② 噪声本项目运行期升压站主要噪声源通过采取减振降噪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四侧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显著不利影响。

③ 废水升压站运行期不产生工艺废水,排水主要为站内值守、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盥洗、冲厕等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排至天津滨港高新铸造工业区污水处理厂,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④ 固体废物升压站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值守、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升压站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由城市管理部门清运处理;升压站事故或检修时产生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升压站备用电源均采用免维护型蓄电池,废蓄电池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处理。以上固体废物经上述妥善处置后,不会造成环境二次污染。

见受理情况公示


20241225-20241231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