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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市肿瘤医院改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11-14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市肿瘤医院改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4538902

传    真:022-24538906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市肿瘤医院改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项目

天津市肿瘤医院

天津市河西区体院北环湖西路院区D座负四放射治疗科第一治疗室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市肿瘤医院拟投资2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6.2万元),在河西院区D座负四放射治疗科第一治疗室安装使用1uLinac HalosTx型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用于放疗临床研究;加速器系统还包含1台锥形束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CBCT)和1台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位于加速器后方),用于图像引导定位。

加速器机房设有辐射屏蔽防护措施,采用混凝土、铅板、含硼15%聚乙烯作为屏蔽材料,屏蔽能力满足相应辐射防护的要求。机房内拟采取相关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如门机联锁装置、剂量联锁装置、紧急停机按钮、对讲装置、警告标志、工作状态指示灯、辐射监测设施、通风设施,防护门外拟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等。

(报告书填写)

20241114-20241120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