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中广核天津宁风4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中广核天津宁风4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4538902
传 真:022-24538906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中广核天津宁风4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 |
中广核新能源(天津宁河)有限公司 |
位于宁河区和北辰区境内,起于中广核风电110kV升压站,终于永定河220kV 变电站 |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中广核新能源(天津宁河)有限公司拟投资6,388.12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新建1回110kV线路,路径总长13.01km(宁河区长度5.31km、北辰区长度7.7km),其中架空路径8.32km,电缆路径4.69km(沟槽3.05km、拉管1.22km、排管0.42km),新建杆塔43基、工井32座。 |
1、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生态避让、限定施工活动范围、控制施工临时占地、优化放线方式、临时挡护、表土剥离保护、土地整治、水土保持、植物保护、动物保护、土壤保护 2、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投运后,巡检人员通过规范巡检人员的行为,减少对周边动植物的扰动,减小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2.电磁环境控制措施 本项目投运后,巡检人员通过定期巡检导线情况,加强维护和管理,减少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投运后,巡检人员通过定期巡检导线情况,加强维护和管理,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
(报告书填写) |
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9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