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改建使用II类射线装置(直线加速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改建使用II类射线装置(直线加速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4538902
传 真:022-24538906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改建使用II类射线装置(直线加速器)项目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 | 天津市宝坻区城关镇广川路8号医院放疗楼1楼直线加速器室 | 津滨绿意(天津)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拟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对医院放疗楼1楼直线加速器室进行屏蔽防护改造,并将原有的1台Precise型直线加速器拆除,更新为使用1台VitalBeam型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II类射线装置,X射线模式最大能量10MV,最大剂量率6Gy/min;电子束最大能量20MeV,最大剂量率10Gy/min),用于肿瘤放射治疗。 | 加速器布置在采取了屏蔽防护措施的机房内。辐射工作场所独立、固定,与周围各单元间分隔明确。直线加速器室为独立机房且采取了辐射屏蔽防护措施,机房墙体、防护门的屏蔽能力满足相应防护的要求;机房防护门外设有电离辐射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工作状态指示灯、门-机联锁等;机房内设有通风装置,紧急止动装置、剂量联锁装置、对讲装置、辐射监测设施等防护措施。同时为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为工作场所配备个人剂量报警仪和 X-γ剂量率仪,并承诺每年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工作场所进行监测。 | (报告书填写) | 2023年6月27日-2023年7月3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