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中心通过应急监测能力评估检查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意见》(环办监测〔2018〕40号)要求,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不断巩固完善应急监测机制,提升应急监测能力。 9月26日,顺利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评估专家组应急监测能力评估检查。
中心主任邓小文同志向专家组简要介绍了中心的实际情况,表达了对应急监测工作的重视和关注。应急与现场监测研究室对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能力自评估工作进行了汇报,并演示应急监测管理系统的具体操作流程。专家组从应急监测预案、组织管理模式、人员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监测装备配置及突发环境事件管理等方面对中心应急监测能力进行了查验、评估,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专家组成员一致认为,中心应急监测技术人员充足,应急仪器设备满足应急工作要求,应急演练及培训工作特点突出,应急系统软件开发功能全面,具备很好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建议进一步提高应急仪器的运维水平,关注应急监测防护装备的及时更新,确保应急事故处置过程的人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