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中华环境奖组委会公告
中华环境奖自2000年设立以来已连续开展了十届,共表彰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215个。这些获奖者在推动环保工作,引领环保先进理念、技术和行为方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十一届中华环境奖评选推荐工作于2020年12月2日正式启动。本届评选主题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将表彰和奖励在城镇环境、环境管理、企业环保、生态保护和环保宣教五个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加大评选、表彰和宣传的力度,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之以恒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美丽中国梦。
第十一届中华环境奖评选申报及推荐工作自即日起至2021年3月2日止,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详细情况请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网站(http://www.cepf.org.cn/)、中华环境奖微信公众号查询并下载申报须知、推荐表及申报表,或直接与中华环境奖组委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单位:中华环境奖组委会秘书处--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表彰工作部)
联系电话:(010)67112884
传真:(010)67118190
电子邮箱:zhangrui@cepf.org.cn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
邮编:1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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