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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9-19


津环固转〔2025341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上海市生态环境

《关于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市转移征询意见的函》(沪环保许防〔20251603收悉。经研究,同意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产生的300吨线路板(900-045-49转移至TCL奥博(天津)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利用,有效期限至20251231。请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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