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统一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津环固转〔2025〕325号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统一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贵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询统一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意见的函》(京生态2025-86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统一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产生的14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废包装(900-249-08)转移至天津力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利用,有效期限至2025年12月9日。请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转移。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