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津环固转〔2025〕324号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贵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危险废物转移事项意见的函》(川环固转函〔2025〕21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产生的1吨废电路板及其元器件(900-045-49)转移至中能(天津)环保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进行利用,有效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请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转移。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