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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川电机(沈阳)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8-29


津环固转〔2025323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安川电机(沈阳)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商请向TCL奥博(天津)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转移危险废物的函》(辽固转移函2025217收悉。经研究,同意安川电机沈阳有限公司产生的12吨废电路板(900-045-49)转移至TCL奥博(天津)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利用,有效期限至20251231。请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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