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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广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8-15

津环固转〔2025311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安徽广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安徽省生态环境

《关于征询安徽广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危险废物意见的函》(皖环审函2025387收悉。经研究,同意安徽广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产生的10吨阴极射线管(含锥玻璃、电子枪玻璃)-非基金(900-044-49)、590吨阴极射线管(含锥玻璃、电子枪玻璃)(900-044-49转移至天津仁新玻璃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利用,有效期限至20251231。请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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