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德阳益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利用的复函
津环固转〔2025〕75号
津环固转〔2025〕75号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德阳益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利用的复函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贵厅《关于征求德阳益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危险废物转移事项意见的函》(川环固转函〔2025〕2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德阳益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产生的50吨废三元催化(900-049-50)转移至天津中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有效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请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转移。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