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哈尔滨群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利用的复函
津环固转〔2025〕74号
津环固转〔2025〕74号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哈尔滨群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利用的复函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贵厅《关于商请处置哈尔滨群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的函》(黑危转函〔2025〕4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哈尔滨群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产生的300吨废电路板(900-045-49)转移至TCL奥博(天津)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利用,有效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请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转移。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