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英业达(重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津环固转〔2024〕431号
津环固转〔2024〕431号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英业达(重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贵局《关于英业达(重庆)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危险废物征询意见的函》(渝高新环函〔2024〕10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英业达(重庆)有限公司产生的50吨废PCB边角料(900-045-49)转移至中能(天津)环保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利用,有效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请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转移。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