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吉林市金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利用的复函

津环固转〔2024〕286号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7-09


津环固转〔2024286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吉林市金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利用的复函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贵厅《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商请吉林市金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股份有限公司转移危险废物的函》(吉环固转函202461)收悉。经研究,同意吉林市金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产生的195线路板(900-045-49转移至TCL奥博(天津)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利用,有效期限至202483日。请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转移。

                          202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