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全通资源再生工业园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津环固转〔2024〕192号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全通资源再生工业园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贵厅《关于福建全通资源再生工业园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福建全通资源再生工业园有限公司产生的30吨废线路板(900-045-49)转移至泰鼎(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移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请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转移。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