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津环固转〔2024〕191号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贵局《关于征询北京长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四单位危险废物转移意见的函》(京生态2024-5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产生的80吨废药(900-002-03)、5吨废液(900-404-06)、2吨废包装容器(900-041-49)和5吨废化学试剂(900-047-49)转移至天津华庆百胜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利用。转移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请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转移。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