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英业达(重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津环固转〔2023〕372号
津环固转〔2023〕372号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英业达(重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英业达(重庆)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危险废物征询意见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英业达(重庆)有限公司产生的50吨废PCB边角料(900-045-49)转移至中能(天津)环保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利用,有效期限至2023年12月22日。请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转移。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