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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英业达(重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津环固转〔2023〕372号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12-06

津环固转〔2023372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英业达(重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英业达(重庆)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危险废物征询意见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英业达(重庆)有限公司产生的50吨废PCB边角料(900-045-49转移至中能(天津)环保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利用,有效期限至20231222请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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