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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津环固转〔2023〕370号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12-06


津环固转〔2023370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贵厅《关于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危险废物征询意见的函》(鲁环固审函〔202395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产生的400CRT锥玻璃(900-044-49)转移至天津仁新玻璃材料有限公司利用,有效期限至20231231请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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