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津环固转〔2023〕268号
津环固转〔2023〕268号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意见的函》(鄂环固转函〔2023〕21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产生的250吨废线路板(HW49,900-045-49)转移至TCL奥博(天津)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利用,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请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转移。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