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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5-15

津环固转〔2023179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征询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危险废物意见的函》(皖环审函〔202311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生的700吨电子元器件(900-045-49转移至中能(天津)环保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利用,有效期限至20231231请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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