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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张家口宣化区荣龙铁财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4-20


津环固转〔2023138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张家口宣化区荣龙铁财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河北省生态环境

关于张家口宣化区荣龙铁财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将危险废物转移至天津市天津东邦铅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处置征询意见的函》(冀环固体函2023371)收悉。经研究,同意张家口宣化区荣龙铁财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产生的5000吨废铅蓄电池(900-052-31)转移至天津东邦铅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利用,转移有效期限至20231231日。请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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